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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董事会可能会在某天早

Posted: Sun Jan 05, 2025 5:54 am
by Rina0RS
根据我们在合并审查期间最近遇到的几种情况,存在一些意想不到的重组和收购情况,上醒来时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可能存在问题的连锁情况中。 《克莱顿法案》第 8 条禁止个人担任两家竞争公司的高管或董事,以防止潜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概述了第 8 条的概要,指出公司必须监控市场发展,以确保市场变化不会造成意外的连锁反应。这是因为第 8 条是一项严格责任条款,这意味着违规行为本身并不取决于对竞争的实际损害。它不仅禁止一个人担任两个竞争对手的高管或董事。

还禁止任何一家公司 任命两个不同的人作为其代理人担任竞争公司的高管或董事,但有一些有限的最低限度豁免。 以下两种交易场景需要格外注意以确保遵守第 8 条。 当一家公司收购或并入新的业务线时,合并或收购可 尼日利亚电话号码列表 能会涉及第 8 条。如果收购方或存续方董事会的成员也担任董事会成员或担任现在的竞争公司的高管,则新业务线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在多元化公司组合中获得董事会席位的私募股权公司可能特别有可能通过合并或收购遇到第 8 条问题。

如果两家公司今后将在某个业务领域展开竞争,那么分拆可能会带来第 8 条问题,即高管或董事同时在母公司和新独立公司担任职务。 无论是合并还是分拆,第 8(b) 条都规定了一年的宽限期,允许个人辞去其中一个有问题的职位。但即使在这个宽限期内,《谢尔曼法案》第 1 条也禁止交叉董事利用其双重角色来达到反竞争的目的。请注意,如果在个人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时存在第 8 条禁止的交叉董事,则此宽限期不适用。 作为在某些并购情况下需要注意的反垄断合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