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提出上诉的司法机关所属
Posted: Sat Apr 19, 2025 10:21 am
因此,该法案实际上将是否成为有权提出第16号议定书所指的提交的机构交由宪法法院自行决定。
议定书概述的制度基于附带模式。提出请求的法院实际上只能在其正在审理的案件中请求咨询意见,并且无论如何都必须阐明请求意见的动机,并提供与待审案件的法律和事实背景相关的要素。从这个角度来看
,最高法院索引办公室2013年10月10日第III/02/2013号报告(“立法创新:《欧洲人权公约》第16号附加议定书”)中的声明颇具启发性,该报告指出,“在阐述相关法律和事实背景时,提出请求的司法机关必须澄清以下事项:a) 内部程序的主题以及在审理期间获得的事实的相关认定内部程序,或至少是相关事实的陈述; b) 相关的国内法; (c) 相关的《公约》问题,特别是所援引的权利和自由; (d)如相关,需概述当事人在有关程序中的意见; (e)如可能且适当,提交一份关于其对此事的考虑的报告,包括其对此事可能作出的任何评估。”
此外,还引入了上诉可受理性的筛选机制,由大审判庭的五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提前进行评估,国家选出 瑞典电报号码数据 的法官。如果该法官缺席或不能出席会议,则应由法院院长从事先提交给有关缔约方的名单中选择一人替代。无论如何,拒绝申请必须有理由。
接下来是提交内容的实质内容,即后续文章。该议定书第 4 条和第 5 条规定,意见必须有理有据、必须公开,而且最重要的是,对提出请求的司法机关不具有约束力。按照艺术的规定,公约第 45 条和第《议事规则》第74条规定,“如果咨询意见没有全部或部分地表达法官的一致意见,则每位法官有权附加自己的个别意见”。
该意见的非约束性是其与欧洲联盟法院初步裁决的区别所在。委员会希望引入一项旨在加强法院与国家司法当局之间对话的工具,从而建立一种横向和互补的关系。因此,请求机关可以无视斯特拉斯堡法院的意见,但这显然不影响诉讼当事人在诉讼结束后根据辅助性原则行使提出单独申请的权利(《公约》第 34 条)。然而,在本案中,法院似乎可能会改变其先前的意见。
总之,第 16 号议定书概述的工具似乎旨在解释那些现在已成为日常司法现实一部分的需求,这些需求涉及法院之间的平衡和良性对话,以及在减少《欧洲人权公约》诉讼和确保人权保护的有效性之间取得公平的平衡。
议定书概述的制度基于附带模式。提出请求的法院实际上只能在其正在审理的案件中请求咨询意见,并且无论如何都必须阐明请求意见的动机,并提供与待审案件的法律和事实背景相关的要素。从这个角度来看
,最高法院索引办公室2013年10月10日第III/02/2013号报告(“立法创新:《欧洲人权公约》第16号附加议定书”)中的声明颇具启发性,该报告指出,“在阐述相关法律和事实背景时,提出请求的司法机关必须澄清以下事项:a) 内部程序的主题以及在审理期间获得的事实的相关认定内部程序,或至少是相关事实的陈述; b) 相关的国内法; (c) 相关的《公约》问题,特别是所援引的权利和自由; (d)如相关,需概述当事人在有关程序中的意见; (e)如可能且适当,提交一份关于其对此事的考虑的报告,包括其对此事可能作出的任何评估。”
此外,还引入了上诉可受理性的筛选机制,由大审判庭的五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提前进行评估,国家选出 瑞典电报号码数据 的法官。如果该法官缺席或不能出席会议,则应由法院院长从事先提交给有关缔约方的名单中选择一人替代。无论如何,拒绝申请必须有理由。
接下来是提交内容的实质内容,即后续文章。该议定书第 4 条和第 5 条规定,意见必须有理有据、必须公开,而且最重要的是,对提出请求的司法机关不具有约束力。按照艺术的规定,公约第 45 条和第《议事规则》第74条规定,“如果咨询意见没有全部或部分地表达法官的一致意见,则每位法官有权附加自己的个别意见”。
该意见的非约束性是其与欧洲联盟法院初步裁决的区别所在。委员会希望引入一项旨在加强法院与国家司法当局之间对话的工具,从而建立一种横向和互补的关系。因此,请求机关可以无视斯特拉斯堡法院的意见,但这显然不影响诉讼当事人在诉讼结束后根据辅助性原则行使提出单独申请的权利(《公约》第 34 条)。然而,在本案中,法院似乎可能会改变其先前的意见。
总之,第 16 号议定书概述的工具似乎旨在解释那些现在已成为日常司法现实一部分的需求,这些需求涉及法院之间的平衡和良性对话,以及在减少《欧洲人权公约》诉讼和确保人权保护的有效性之间取得公平的平衡。